关于邀请有关单位申报我会公益项目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19-10-29 发布人: 本站 浏览次数:1223
关于邀请有关单位申报我会公益项目的公告

  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于2019年8月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,是一家专注于眼科学及视觉科学人才教育及学术科研的公益组织,宗旨是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崇尚社会道德风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养眼科医学人才,推动学术科研发展,助力逐步打造与国际同步乃至率先的眼科及视觉科学医疗、教育、学术、科研体系。
  基金会业务范围:资助医学及医疗管理相关的教育、学校建设及教学科研活动;资助眼科学及视觉科学的科学研究、人才和团队建设、学术交流、成果转化及奖励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等;促进文化教育、科学研究、公共卫生和体育等公益事业的发展;开展扶贫、济困和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。
  现诚邀符合资质的相关教育、科研单位积极与我会联系、了解和申报(医学)教育类、(医学)科研类等相关公益项目,让我们携手一起,共同助力新时代中国(医学)教育与科研的蓬勃发展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科研成果转化、学术交流、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积极创新与探索,特别是为缩小我国眼科学及视觉科学的临床、教育、学术科研与国际前沿差距做出积极贡献,助推我国眼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。

一、申报项目概况
  1.项目周期:长期
  2.项目实施范围:全国
  3.1资助类型与对象A:“双一流”高校或医学学科排名在全国前50名的高校或其他教育机构,重点考虑区域分布、办学特色和发展潜力等因素。
  3.2资助内容:支持学校的整体建设与发展,包括但不仅限于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术交流等。
  4.1资助类型与对象B:眼科学及视觉科学相关科研院所等
  4.2资助内容:支持相关科研院所的整体建设与发展,包括但不仅限于科研课题、科研成果转化、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交流等。
  5.1资助类型与对象C:其他非盈利教育机构
  5.2资助内容:将根据教育机构申报的项目做具体论证和评估。

二、申报单位资质要求
  申报单位须为合法正规的非盈利教育机构或科研机构,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够开具接受捐赠的全国性收款票据以及通过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有关文件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我会《章程》、《项目管理制度》等文件制度,从项目申报、论证、立项、实施、监督、总结等各环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,充分展现具备完成项目的条件和实力。

三、联系方式
  联系人: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项目部
  联系电话:0731-85174575
  电子邮箱:Liaojing.HN @hotmail.com
  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2层

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
2019年10月29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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